9月20日起
参保人员
在医疗机构就诊时,
无须再提前进行
门诊特殊用药备案登记
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尝试!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诊购药,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表示,从年9月20日起不再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备案登记制度,改由医疗机构根据药品法定适应症和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判断是否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然后由医保结算系统自动即时结算特殊用药费用。
新旧*策对比
据悉,推出这样的精简流程的便民服务,在全省各设区市中尚属首家。该*策的出台大大减少了参保人员的特殊用药的就医流程,让参保人员在就医环节中更加便捷。
同时,在疫情期间,这样的创新做法也减少了参保人员往来申请时的见面环节,阻断疫情传播,“办事不见面,服务更便捷”。也深刻体现了福州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想人民所想,为人民服务的”发展思想。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东南快报社健康新闻部王聃
监制:陈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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