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施行以来,我市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表示充分肯定,认为“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与条例配套的*策体系基本形成,金融人才加速集聚,金融市场发展有序、规模不断扩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较为到位。
目前,我市金融市场初具规模,有境外17个国家和地区63家境外银行在厦门开立83个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累计清算金额.91亿元。发挥直接融资市场作用,支持“双千亿”重点项目、“三高”企业及智慧城市等建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鼓励我市银行机构为疫情受困企业融资金额达亿元。
我市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整合相关公共资源,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在厦落地生根,各类金融机构总量不断增加。
全市共有银、保、证金融机构家,其中有台资背景金融机构13家。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策开放程度不高集聚效应不够明显人才瓶颈问题依然存在建议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精准发力,及时出台适应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各项配套措施。在“十四五”规划和年发展战略编制中,充分发挥多区叠加优势,探索更加开放包容发展机制,既招大引强,又吸引更多差别化、专业化的两岸金融服务机构、优质金融产品入驻厦门,服务两岸经济发展,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服务和监管,加强高端金融人才吸引力,打造两岸金融合作最活跃区域。
文/厦门日报记者:詹文
编辑:余欣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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