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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30号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年8月17日起,在我区新增2个中风险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区
1.禾山街道枋湖社区穆厝社部分区域(穆厝社6号、8号、9号、19号、26号、27号、30号、38号、39-号、45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
2.金山街道金林社区金钟路11号
二、低风险区
湖里区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三、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厦门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