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山西转型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年山西省定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省市级机关工作。
选调范围及数量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31所高校的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共人(不含委培、定向,以及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具体职位见下表(点击可放大查看)
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年10月1日前取得),其中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截至年6月30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研究生考生,其本科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二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以上(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六)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组织推荐
1、提交报名申请。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年2月20日9:00至年2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