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展会展位费最高补助万
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可开始申报专项资金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单一展会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万元。
申报对象需满足企业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等条件。
申报范围为企业参加展会必须是列入年度市工信局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内的展会。
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展位费80%的比例予以补助,其中单个企业单一展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一展会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万元(具体金额以市政府批复的《年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为准)。每个展位实际补贴比例及额度由承办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的预算计划规定进行统筹分配确定,但不得超过规定的补助标准最高限额。
网上申报: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
纸质件备查:待申报系统显示材料通过预审,企业方可登录系统打印相关材料1份备查,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电子版一致。
申报时间:按照每场展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先进制造业增资扩产最高补助万
近日,我市正在开展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征集工作,被成功列入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可最高获得万元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尽快申报。
根据今年发布的《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年)》要求,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实施的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单个项目累计最高万元的补助,并可预拨付50%,企业实际补助资金按年度结算,多还少补。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库”项目,我市将在每月25日前向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申请已付款(含预付款)设备的预拨付资金,各区(开发区)次月20日前完成资金预拨付,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4次预拨付资金。
申报企业及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已纳入《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名单》;企业实施的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等。
1.符合条件的企业6月15日起开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火炬)工信部门进行申报。
2.项目初审,各区(火炬)工信、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于年7月7日前形成初审意见报市工信局审核。
3.项目入库,市工信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发布“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库”。
企业兼并重组最高补万
近日,我市正在开展年企业兼并重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本次是针对生物医药制造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可获万元补助,申报时间截至7月5日。
本次项目申报企业应为实施并购的主体,且在厦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资信等级的生物医药制造领域企业,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完成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市外或境外并购对象应为科技型企业)。
扶持项目范围为股权并购项目、资产并购项目和合并(兼并)项目。此外,我市企业并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企业,按照并购境外企业的规定办理。
项目申报条件需满足企业应为生物医药制造企业,申报企业应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并购金额达到万元以上;被并购企业在被并购前应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科技型并购项目被并购的境内企业应属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并购的境外企业从事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范围,上年度营业收入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拥有至少1项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技术等。
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厦门市企业兼并重组补助资金”,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
(文/厦门晚报记者张诗漫画/刘哲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