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2013年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公告
摘要: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债券代码:122258 发行总额:2 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7 80%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个人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
债券付息日:2014年12月3日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12月3日支付自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债券代码:122258
发行总额:2.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7.80%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80%。本次付息每手“13云煤业”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78.00元(含税)。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总金额为1950万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
付息日:2014年12月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云煤业”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46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75号集成广场5楼
法定代表人:张鸿鸣
联系人:张小可
联系:
传真: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项目主办人:曹晋闻、丁雪松
项目组人员:马兴昆、楼雅青、戴鸣
联系:、
传真:、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曹晋闻、丁雪松
:、
传真:
(四)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高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600663,股吧)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
传真: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13云煤业”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13年11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站(httpπ//)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