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ZAKER厦门记者白斌斌
通讯员梁小成
厦漳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总长约公里,每逢开渔季,成百上千艘渔船齐发前往渔业区作业。同时,该水域每年进出港的商船达30多万艘次,是我国重要的海上交通要道和必经之地。部分航路与渔业作业区交叉重叠。复杂的通航环境叠加高密度的船舶流,商渔船交会的概率较高,比较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针对这一情况,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厦漳海域商渔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4月9日,厦门海事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漳州海事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签订了厦漳海域商渔船安全监管合作协议。
签订仪式上,协作各方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就厦漳海域商渔船安全监管开展情况作简要通报并就海上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和协作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探讨,协作各方以海上交通安全为中心,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的原则达成了各项协作机制,共同努力实现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协调、共享、整体发展的工作目标。
协议确立了厦漳海域商渔船安全监管四部门的联络会商机制、商渔船动态信息通报机制、涉渔船舶联合执法和清障协作机制、搜救应协作机制、商渔船事故调查处理协作机制、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厦漳平安海域建设,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水域清洁打下良好基础。
据了解,下一步四部门将充分发挥多元共治优势,共同履行好海上安全保障工作职责,维护厦漳海域海上安全形势稳定,提高厦门港口营商环境,为厦门国际枢纽海港、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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