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25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分类开展核酸检测
(一)入厦人员“落地检”。所有入厦人员,抵厦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有7日内涉疫城市旅居史的,立即主动报告,三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点对点”出行、不聚集。重点地区入厦人员按有关规程执行。
(二)重点人群“例行检”。严格按照市指挥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办[]84号)文件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8月20日-28日期间频次低于三天一检的,按三天一检执行),确保全覆盖、不漏检。
(三)普通人群“方便检”。全体在厦人员实行“三天一检”(8月20日-28日),增设便民核酸检测点,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提供便捷服务,方便市民游客“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涉疫风险区域人群核酸检测由各区指挥部组织开展。
二、严格查验核酸证明
8月20日-29日,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强化“扫码+核酸”,场所码“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严格查验进入人员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