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厦门人
厦门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
公开销售实施方案来了
12月1日后出让的
岛内所有商品住房项目
都将实施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并且
符合本市住房限购*策的“无房家庭”
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时
将可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昨日,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后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有效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刚需群体购房需求。
据悉,《实施方案》适用于年12月1日后出让的,思明、湖里区所有的商品住房项目,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达到地价上限且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的商品住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