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8日,林志颖再度发表微博致歉4年前侵权事件。以下是林志颖的致歉微博全文: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京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未上诉、已生效)声明如下:本人就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为什么是说林志颖是二度致歉呢?原来,四年前,林志颖因为转发了一张经网友P过的照片到微博,刚刚好被作品的原作者摄影师朱庆福给瞧见了,朱庆福认为被PS过的照片与自己作品所想表达的意境不一致,进而心生不满,把林志颖给告上了法庭。
虽然,当时,林志颖知道自己转发的照片侵权时就立马删除了照片,并且发表了长篇微博致歉,但这依旧没法得到朱庆福的原谅,所以才有了林志颖的二度道歉。
那么这个摄影师朱庆福到底是何许人也?原来,朱庆福曾经是福建画报社闽南记者站的站长,以及厦门商报美术摄影部的主任,厦门市摄影家协会的副主,厦门市青年摄影家协会的主席。
被林志颖侵权的作品是朱庆福的获奖作品《中华男儿》,据当时朱庆福表示:“林志颖当时的行为严重导致了自己的作品被娱乐化,作品所想表达的思想遭到了严重的玷污,与自己一开始想传达给大众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背道而驰。”,这就是朱庆福告林志颖并向其索要万元赔偿的主要原因。
其实,针对于林志颖使用这张遭PS过的照片,他本人也实属无奈。首先,这张照片并不是林志颖本人PS的,也并非其原创的微博,他本人只是觉得有趣才将其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中。就朱庆福而已,他自己也并未提交证据来证明他因为此事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单单因为这件事就要索赔万元的赔偿,实在是不合理。
如果因为一张图就要索赔万元的话,那么周杰,姚明靠着告网友都能在家坐享其成,发家致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