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法委副书记的母亲被抢劫,当地妇女许菊妹戴草帽路过案发地,被指是抢劫犯,但证人证言相互矛盾疑点重重。但许菊妹仍被法院以抢劫罪终审判刑4年,从她家里没搜出来被抢的金耳环,搜出来的草帽成了唯一物证。
媒体报道后,时任海南省高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先后做出了批示,要求依法处理,后法院改判许菊妹无罪。
1媒体报道后,省高院院长批示“依法处理”
年8月6日,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镇博爱街一小巷内发生一起抢劫案,82岁老人陈老太的一对金耳环被抢。
案发第二天早上,在镇上卖早点的许菊妹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当天下午,民警从许菊妹家搜出一顶斗笠,但没有找到被抢的金耳环。
陈老太的两个女儿、一个亲戚以及另外一个人指证是许菊妹所为,但陈述互相矛盾,疑点重重。陈老太的一个亲戚称亲眼目睹了抢劫过程,并称自己距离现场只有二三米远,但这不禁令人生疑:眼看着一个妇女抢劫亲人,为什么不直接阻止呢?
开庭时,许菊妹的律师坚持要求传唤证人质证,但法官以“保护证人安全,证人出庭没有必要”为由拒绝。
证人称许菊妹作案时戴着斗笠。斗笠作为案件唯一的物证被送上法庭。尽管许菊妹拒绝认罪,只承认确实戴着这顶斗笠路过过案发小巷,但年3月,乐东县法院仍以抢劫罪判处许菊妹有期徒刑4年。
许菊妹的家属说,这样的草帽当地很多人都有
判决后,许菊妹的家属替她喊冤。时任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姜飞了解到此案后展开采访,作出独家报道《“凭一顶草帽判我抢劫罪”》。文章直截了当地指出:一顶“越南帽”让她成了抢劫犯,只因被抢的是*法委领导母亲?(陈老太的儿子当时是乐东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