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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厦门住房公积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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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记者叶子申

“因为疫情缘故,最近生意受到了一些影响,减免租金可谓是雪中送炭。我一个月店租是多元,免除3个月租金,能省下1.2万元。”日前,集美区曾营社区古早人鞋店经营者胡美丽拿到免租通知单后,激动地说。

记者4月19日获悉,为应对疫情影响,连日来,厦门市住房局出台多项举措,包括减免租金、缓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等,积极为企业群众纾困解难。

市直管公房租金减免

据悉,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厦门市明确,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他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免除3个月租金,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免租期从年3月1日起算,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补充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方式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免租政策。该项措施发布后,厦门市住房局工作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做实做细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疫情难关。

住房公积金缓缴

此外,为减轻企业负担,厦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住房公积金缓缴方面,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在年4月至6月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实施。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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